《攻敵必救/Miss Sloane》觀後感
※ https://nypost.com/2016/12/07/soapy-gun-control-movie-miss-sloane-gets-everything-wrong/
※ http://freebeacon.com/culture/gun-control-thriller-miss-sloane-one-worst-opening-weekends-ever/
※ https://brightestyoungthings.com/articles/movie-review-miss-sloane
※ https://readandanalyse.blogspot.tw/2017/05/blog-post_4.html
※ https://www.thoughtco.com/history-of-the-second-amendment-721379
好吧,我承認我有立場。
“A well-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受規範的民兵乃確保自由國家/州之安全所必需,人民持有及攜帶武器之權利不可受侵犯。)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 1791年
關於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其歷史源流以及引起的爭議(例如擁槍權是否適用於個人)這裡不談,有興趣的人請自行上網研究。至於我,在研究陰謀論多年、看多了這個世界的畸形運作與不公不義後,對於美國人民的擁槍權,我站在右派的說法這邊,堅決捍衛人民的擁槍權,因為這是美國開國元勳,浴血革命推翻王制建立共和國後,所做的最聰明的決定之一。
一點歷史源流:1776 年美國憲法簽署後,憲法之父詹姆斯麥迪遜 (James Madison) 立刻著手提出憲法修正案,希望明確規定人民具有擁槍的權利。他譴責歐洲的眾王室因懼民而不信任人民配槍,並保證美國人不會像懼怕英國王室一樣懼怕美國聯邦政府,因為憲法將會保證人民具有擁槍的優勢。第二修正案於 1791 年簽署生效。
圖:美國第四任總統詹姆斯麥迪遜 (James Madison)
這代表,當政府暴虐無道時,人民擁有組織(各州)民兵的權利,以武力自衛,並起兵對抗中央聯邦政府,就像當初美國開國元勳們所做的一樣。近年來自由派藉由大打女性母親聯盟或槍枝暴力受害者的同情牌,提倡所謂的「槍枝管制」假議題,正是要取走人民的這項由憲法保障的權利。
一連串校園槍擊假旗事件,從 Columbine 到 Sandy Hook,目的都在形成一種「孩童受害者最大」的社會氛圍,逼迫憲法派讓出擁槍權。這個議題老實說就跟同性戀是否有結婚的權利一樣,根本沒得吵,是個假議題 (同性戀是不是人?是人就有結婚權。其他所有的反對論點全都是鬼扯淡,全都是侵犯人權),但總是有一些頭腦不清的人 (所謂腦殘無藥醫是也),被意欲建立警察國家集權政府的新世界秩序菁英集團所粗濫設計的假旗所騙,完全忘了第二修正案的初衷,實在可悲。
圖:Sandy Hook 小學槍擊案,”死者” Emily Parker 的父親 Robert Parker 在對媒體講話前一刻還有說有笑
回到正題。
話說,原先我根本不知道《攻敵必救》這部電影在演什麼、票房評價如何,只知道女主角是誰,然後幾個臉書上的朋友對女主角還有這部電影推崇備至。昨晚 HBO 正好在上演,就姑且看之。
看不到一半,由於知道好萊塢向來是自由派的大本營,寫出傾向自由派槍枝管制的劇本不足為奇,勉強還能邊罵邊看下去,這時女主角的嚴重道德瑕疵已經不是重點了。但越看越離譜,女主角團隊用的各種論點、手段,跟實際美國社會裡自由派的論點相比,不僅超級幼稚可笑不說,在法理上根本站不住腳,也完全沒有邏輯可言。
勉強看到最後,女主角還一副理直氣壯指責聽證會與體制腐敗,似乎那些參議員才是問題所在,不是她。我的媽呀,國會體制腐敗,才會有遊說客 lobbyists 這些人存在的價值,遊說客也是腐敗問題的一部份,結果把女主角搞成好像揭弊英雄一樣的人物。天哪,這真是我看過最不切實際、最愚蠢的政治電影了。
看完後,我的感想只有這幾個字:ridiculous, stupid, unrealistic, naïve (荒謬、愚蠢、不切實際、幼稚天真)。
這時,我才上網查這部電影的評價,結果看到原來電影票房在美國奇慘,連影評都以負評居多,而負面評論的看法基本上跟我差不多。例如紐約郵報這篇評論的標題說:「肥皂劇般的槍枝控管電影《絲隆小姐》全搞錯了」,華盛頓自由燈塔這篇說:「劇情太過不切實際 (too unrealistic)」。這篇電影評論則說:「《攻敵必救》比不切實際還糟糕,它幼稚得天真 (Miss Sloane is worse than unrealistic. It’s naïve.)」。
爛番茄網站上的觀眾負評留言也多數為:「也許有一天好萊塢會把事實搞對。大部份人不會願意付錢看宣傳活動!」「荒謬不切實際的劇情,不忍卒睹。我必須強迫自己坐著把它看完。」「只是槍枝管制的宣傳活動而已。」「結尾不切實際。」「有夠蠢。片面觀點當成事實包裝。」等等,如下圖所示。
圖:爛番茄網站上的觀眾留言
可見,給負評的美國觀眾跟我的看法差不多,對這部電影嗤之以鼻,難怪票房如此之慘淡,不意外。接著看到台灣人的影評,居然一面倒的稱讚這片有多精彩、還有人看了好幾次,台灣票房也大賣。對此我只能搖頭,只有完全不瞭解美國擁槍權議題的人,才會對自由派膚淺可笑的詮釋宣傳電影大聲叫好。偶而看到一篇評論劇本太弱的影評,雖然文中寫的劇本弱的原因我也不認同,但底下眾人留言誓死捍衛他們眼中最精彩的電影,把影評分析師批評得一文不值,台灣觀眾程度可見一斑。
每年死於車禍的受害者不計其數,但政府應該將車子視為殺人兇器,然後沒收所有的車子,規定大家都不能擁有車子嗎?當然不是這樣幹的啊,那對槍枝這種憲法明確規定的權利,憑什麼這樣做?問題在使用的人吧,而且收回一般人的擁槍權,難道私槍就會少了嗎?難道犯罪組織就都缺槍了嗎?當然不會嘛,因為聯邦政府機構 ATF 自己就在走私槍枝。走私毒品、走私槍械、走私人口,是美國聯邦政府字母情報組織主要的收入來源,並不是美國納稅人。